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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0月,省科技厅依据《云南省农业科技园区确定管理办法》(云科农发〔2018〕10号)确定了第三批9个省级农业科技园区。2021年11月,省科技厅对该批省级农业科技园区进行了检验,安排专家对照各省级农业科技园区申报书及建造施行方案等对相关工作进展状况进行审阅,要点环绕经济社会效益、经费使用状况、取得成效、经历与存在问题及往后工作等内容展开视频答辨。经归纳评议和现场检查等程序,现发布经过和未经过2021年检验的第三批云南省农业科技园区名单(附后)。
请各级科技行政管理部门和园区管委会高度重视农业科技园区的建造和管理工作,整合资源强化科技支撑,提高工业竞争力,为云南省施行村庄复兴战略发挥积极作用。
省科技厅安排检验专家组对照云南省农业科技园区申报书及建造施行方案、规划,查核园区建造相关工作进展状况、经济社会效益、经费使用状况、取得成效、经历与存在问题及往后工作要点等。
由各农业科技园区管委会提出检验请求。有关州(市)科技局安排园区编撰《云南省农业科技园区建造总结报告》(格局见附件)并进行审阅。经审阅以为完结建造方针使命、契合检验要求的园区,向省科技厅提出检验请求。
省科技厅安排相关专家,以视频辩论的方式进行会议检验,由园区进行陈说和辩论,专家结合园区建造总结报告进行归纳评议并打分。
省科技厅对园区检验成果予以发布。对经过检验的园区,省科技厅给予科技立异渠道和公共服务渠道经费赞助;对未经过检验的园区,撤销云南省农业科技园区称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