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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省级农业科技园区的后续办理工作,依据《云南省科技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农业科技园区确定办理暂行办法的告诉》(云科规发﹝2018﹞10号),省科技厅经研讨,决议对罗平农业科技园区等第二批省级农业科技园区进行检验,现就有关事项告诉如下:
省科技厅安排检验专家组对照云南省农业科技园区申报书及建造实施方案、规划,查核园区建造相关工作进展状况、经济社会效益、经费使用状况、取得成效、经历与存在问题及往后工作重点等。
由各农业科技园区管委会提出检验请求。有关州(市)科技局安排园区编撰《云南省农业科技园区建造总结报告》(格局见附件)并进行审阅。经审阅以为完结建造方针使命、契合检验要求的园区,向省科技厅提出检验请求。
省科技厅安排相关专家,以视频辩论的方式进行会议检验,由园区进行陈说和辩论,专家结合园区建造总结报告进行归纳评议并打分。
省科技厅对园区检验成果予以发布。对经过检验的园区,省科技厅给予科技立异渠道和公共服务渠道经费赞助;对未经过检验的园区,撤销云南省农业科技园区称谓。
(一)请各园区管委会于2020年4月24前将经州(市)科技局审阅的《云南省农业科技园区建造总结报告》一式5份邮寄至省科技厅乡村处,并发送电子版。
(二)2020年5月底前安排归纳评议,详细时刻及视频辩论日程安排另行告诉。